無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於周二(19日)晚上約11時發公告反駁香港證監會聯合記者會的言論,強調過去有與香港證監會聯絡並附上4封電郵的截圖。不過,該些截圖疑「踩界」,違反保密警告,且涉及刑事罪行。

仔細看其上載的截圖,證監會於2022年4月21日向JPEX發電郵,並附上一件標題為「Letter to JP-EX a…」的文件,文末寫明「此訊息和任何附件都是機密的,未經授權披露或使用它們可能是刑事犯罪」。

及後,證監會於今年6月5日再向其發電郵,附件標題為「508EN6928 S.183」。常與證監會「打交道」的合規事務人士向《東網》表示,「S.183」書面通知通常被稱為「第183條通知」,即代表「證監嚟查你啦」,收信人須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包括在要求的限期內回覆、提供記錄或文件、回答問題等,而且要遵守保密協議,除法律諮詢為由向負責律師透露之外,不能向第三方討論有關事宜,否則屬刑事罪行。翻查資料,最高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2年。

換言之,證監會於今年6月5日,即新規生效後不久,已經開始調查JPEX,與證監會代表在記者會上所說的脗合,而該平台在逾2個月後(8月9日)回覆該封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