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從原訟法庭取得命令,藉此委任Briscoe Wong Advisory Limited的陳佩詩及麥巧妍為新世代證券(前稱為高寶集團證券)的共同及各別管理人。

根據於2023年9月5日作出的法庭命令,陳佩詩及麥巧妍有權管理新世代證券的財產和該公司代其客戶或第三方持有或以記入新世代證券帳下的方式持有的財產,並在她們認為適當的情況下,管理新世代證券的事務。

證監會認為,委任管理人的做法符合公眾利益,以利便客戶財產的有序和迅速交還,處理新世代證券客戶就其資產處置問題的查詢,及(按管理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對新世代證券的財產、業務及/或事務進行任何調查。

證監會在尋求原訟法庭頒令前,已向新世代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以保存由該經紀行持有的客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