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債務危機的內地房地產企業中國恆大(03333)發公告,交代去年聯交所額外復牌指引所要求的內部監控檢討之結果,惟股份續停牌,現時距離除牌限期尚餘不足一個月。

值得留意的是,就前任核數師羅兵鹹在辭任函中指出其要求恆大對其可能存在表外理財產品及其他表外負債和未披露的存款質押安排等進行系統檢討,恆大經委任國富浩華檢測後,在公告交代有關表外理財產品應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恆大財富的理財產品。

公司各附屬公司因應其資金需求,通過恆大財富發起多個定融產品發行方案。恆大財富協調發行主體在金交所就各項定融產品進行備案登記。發行主體完成定融產品的備案登記後,發行了多項定融產品。定融產品由發行主體發行,募集所得的資金最終從發行主體通過投資方式為集團表內的項目公司進行投資、借款、為集團發出的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貼現及投資恆大債券的4種主要方式,全面地流入集團體系。

公司對發行主體沒有控制權,發行主體並非集團合並報表範圍內的附屬公司,發行主體從投資者所得資金時,資金和相應負債為集團表外項目,而當相關資金通過上述方式流入集團系時,集團已在財務報表內反映所得資金、相應的權益以及負債項目。

於2021年8月,基於出現兌付困難的情況,定融產品已全面停止對外銷售。按集團統計數據,自定融產品發起至停售止,合共募資金額涉及約921億元人民幣。除上述財富定融產品外,這次檢測結果未發現集團有其他潛在表外理財產品。

集團作為定融產品的增信方(即擔保方),旗下兩家附屬公司就定融產品提供了增信擔保,對定融產品未按期足額支付部分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差額補足義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未兌付本息分別為合計約410億及約340億元人民幣。

恆大又表示,透過審閱聯合營項目公司相關的共同投資協議及補充協議,追蹤相關負債至財務記帳紀錄,結果未發現有潛在表外負債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