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中國證監會上周四(20日)與內地律師舉行閉門會議,要求他們準備內地企業境外上市招股文件時,淡化中國相關經營及法律環境的風險,否則其客戶隨時不能上市。

一般而言,中企赴境外上市通常會在招股文件的風險章節提及經濟、政治及社會環境的變化,以及監管、政策和中美貿易磨擦。據報,中證監要負責籌備企業上市的律師事務所不要再用這些樣板,問題是如果企業要赴美上市,一定要完整披露風險,這樣搞隨時令中企押後或者擱置上市計劃。

據報中證監還要求法律事務所,若招股文件包括「惡意扭曲或貶低中國法律、政策及監管環境」的字句,不應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