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周四(29日)公布,委任魏弘福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以及委任戴霖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任期同為三年,由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報指,魏弘福在法律界尤其是金融服務領域經驗豐富,曾在不同大型銀行的法律部門擔任高級行政人員。

另戴霖已在證監會工作逾八年,先後擔任企業融資部和法規執行部高級總監。他具備超過二十年的規管經驗,在加入證監會前在海外金融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任職。

魏弘福和戴霖是由證監會主席領導的遴選委員會透過公開招募後選出,分別接替已離任的魏建新和何賢通。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魏弘福過去18年來在香港擔任不同主要國際銀行的法律及合規高層人員的豐富國際經驗,定能為證監會帶來莫大裨益。戴霖擔任證監會高級總監至今超過八年,對本會運作十分熟悉,而且他在加入證監會前曾於海外金融監管機構任職,在監管方面亦累積了相當經驗。」

歐達禮又指:「我深信,二人的經驗及對本港金融市場的了解將有助帶領證監會在監管工作上續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