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法案草案提出了一個單一框架來監督該國的加密貨幣交易,從而使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成爲其監管者。
 
這項法案被稱爲2020年《數字商品交易法》,由衆議院農業衆議院委員邁克爾·康納威(Michael T.Tas)於周四提出。
 
 
擬議的立法在美國是獨一無二的,因爲它將在該國運營的所有數字貨幣交易所分別歸類爲“數字商品交易所”。早期的法案強調正確定義數字貨幣。
 
CFTC將比特幣和以太坊視爲商品,並已經規範了這些數字資產的衍生品市場。新法案根據《商品交易法》爲這些已有十年歷史的資產創建了單獨的類別,但其定義與商品相似。
 
目前,愿意在美國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尋求州貨幣傳輸許可證。如果新法案獲得通過,他們可以通過獲得一個全國範圍的許可證來合法地提供服務。
 
但是,該法案的提議對任何交易所都不具有約束力,因此,他們可以選擇向各個州尋求許可。要注意的是,如果交易所要列出衍生產品,則需要從CFTC獲取現有權限。
 
同時,該法案規定,只允許交易所列出不易被操縱的數字資產。但是,他們仍然可以持有某些類型的初始代幣發行(ICO)。
 
法案摘要指出:“擬議中的立法建立在期貨委員會商人(FCM)要求保護消費者資產的現有商品市場慣例的基礎上。” “將要求DCE隔離客戶資產,並將其保存在單獨監管的實體中,這些實體被許可托管數字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