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主任Kenneth A. Blanco 透露,該機構的加密相關可疑活動報告(SAR)申請數量激增。據他說,現在每月的投訴數量超過1,500。
 
布蘭科的言論是他在8月9日舉行的2018年芝加哥 - 肯特街區法律技術大會上發表的演講的一部分。
 
該董事概述了FinCEN在新興加密領域的監管和執法方面的持續作用,該監管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協調。他指出,
 
“[雖然]金融服務的創新可能是一件好事......我們也必須認識到金融犯罪隨之而來,或者有時也因此而惡化,爲犯罪分子和不良行爲者創造機會,包括恐怖分子和流氓國家。”
 
布蘭科強調,爲了保護金融科技前沿的“令人難以置信的創新”,參與者對特定監管措施的遵守至關重要,因爲“損害可以通過數字世界中破壞性地增加速度,廣度和默默無聞來實現”。
 
正如FinCEN 2013年3月的指導方針所述,任何替代法定貨幣(包括加密)的價值接受或轉移都被視爲貨幣轉移,並且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BSA)規定了特定的監管義務。
 
因此,作爲貨幣轉移業務(MSB),加密交易所需要報告SAR和貨幣交易報告(CTR),以及遵守反洗錢(AML)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CFT)框架。
 
布蘭科澄清說,相同的義務涉及提供匿名服務的企業 - 通常被稱爲“混合器”或“ 翻轉者 ” - 試圖隱瞞密碼傳輸的來源。交易所位於美國境外但仍與該國居民开展業務的交易所也由該機構監控。
 
該導演舉了2017年FinCENs 針對俄羅斯加密交易BTC-e 行動的例子,其中藐視反洗錢法律作爲一個案例,其中SAR發揮了“關鍵作用”,兩家銀行和其他加密交易所提交的文件爲執法提供了重要线索。 。
 
他評論說,雖然越來越多的SAR被提交,但該機構已經“驚訝地”看到企業採取適當的措施來滿足其監管要求“只有在他們收到通知後才會發出通知[即將進行檢查]。”“讓這個消息清楚地顯示出來今天:這不構成合規,“他強調說。
 
根據Blanco的說法,自2014年以來,FinCEN,BSA審查員和國稅局(IRS)已經檢查了超過30%的注冊加密交換機和管理員。  
 
Blanco進一步關注最初的硬幣產品(ICO),強調盡管他們可能屬於不同美國監管機構的重疊管轄區,但他們的AML / CFT義務仍然是“絕對的”。
 
最近在華盛頓舉行的加密和ICO聽證會上,Coinbase的首席法律和風險官員調查了美國監管機構 - 包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CFTC,IRS和FinCEN - 在他認爲極端“缺乏協調”的情況下對創新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