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該公司合規管理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聘用未取得從業資格的人員开展相關證券業務;二是多名員工曾存在买賣股票、出借個人證券账戶的行爲,公司對員工行爲監測監控不到位。